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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7-06  作者:杨通平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一)基本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5件17人,同比分别增加25%、减少26.09%;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8件9人,同比分别增加14.29%、减少43.75%,不批捕和决定不捕9人,同比持平;不捕率为50%,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49件55人,同比分别减少3.92%、减少3.51%;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3件35人,同比分别减少21.43%、减少23.91%,共决定不起诉9件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55%、减少50%;不起诉率为23.91%,同比下降8.44个百分点。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5人,生效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

        (二)质量指标。

        1.捕后不诉0人,捕后判无罪0人。

        2.侦查机关撤回起诉1人。

        3.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不捕复议复核申请,检察机关形成结果0人;复议复核后检察机关改变原不捕决定0人。

        4.受理公安机关提出的不诉复议复核申请0人,复议复核后改变原不起诉决定0人。

        5.一退案件4件,占受理案件数的8.16%;二退案件1件,占受理案件数的2.04%;二退案件占一退案件的25%,同比上升8.33个百分点。

        (三)诉讼监督。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0件,同比减少100%,监督立案率为0,同比下降100个百分点;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同比— (2.0/0),监督撤案率为200%,同比上升200个百分点。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0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1人,同比减少50%。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4件次,同比增加33.33%,纠正率为66.67%,同比下降83.33个百分点。

        4.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0件0人,侦查机关立案0件0人。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一)基本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件8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件4人,同比分别增加100%、减少2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人,同比增加150%;不捕率为55.56%,同比上升26.98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5件5人,同比分别增加66.67%、增加6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件4人,共决定不起诉1件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 (1.0/0)、— (1.0/0);不起诉率为20.00%,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4人,生效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

        (二)质量指标。

        1.捕后不诉0人,捕后判无罪0人。

        2.撤回起诉0人。

        3.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不捕复议复核申请,检察机关形成结果0人;复议复核后检察机关改变原不捕决定0人。

        4.受理公安机关提出的不诉复议复核申请0人,复议复核后改变原不起诉决定0人

        5.一退案件1件,占受理案件数的20%;二退案件0件。

        (三)诉讼监督。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0件。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0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0人。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0件次

        4.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0件0人,侦查机关立案0件0人。

        三、职务犯罪检察

        (一)基本情况。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同比分别— (2.0/0)、— (2.0/0);其中提前介入2件,提前介入率为100%。

        2.经审查,决定起诉0人;决定不起诉0人。

        3.对于起诉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人(含上年度起诉案件),占生效判决总数的100%,其中宣告缓刑0人,免于刑事处罚0人;生效无罪判决0人。

        (二)质量指标。

        1. 一退案件0件;二退案件0件。

        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0件0人;

        3.提出量刑建议0人。

        (三)诉讼监督

        1.提出抗诉0件;法院同期审结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0件。

        2.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0件次。

        四、经济犯罪检察

        (一)基本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5件8人,同比分别增加400%、增加7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件2人,同比分别— (2.0/0)、增加1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人,同比— (5.0/0);不捕率为71.43%,同比增加71.43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2件2人,同比分别增加100%、持平;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0件0人。

        (二)质量指标。

        1.捕后不诉0人,捕后判无罪0人。

        2.撤回起诉0人。

        3.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不捕复议复核申请,检察机关形成结果0人;复议复核后检察机关改变原不捕决定0人

        4.受理公安机关提出的不诉复议复核申请0人,复议复核后改变原不起诉决定0人。

        5.一退案件0件;二退案件0件。

        (三)诉讼监督。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0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0件。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0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0人。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0件次。

        4.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0件0人,侦查机关立案0件0人。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刑事执行检察其他监督任务58件次,发现执行违法案件2件。

        2.羁押期限监督。发现违法超期羁押0人;检察机关超期0人。提出书面纠正0人,已纠正0人。

        3.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1件次,同比— (1.0/0);已纠正1件次,纠正率为1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

        4.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已纠正1件,同比持平;纠正率为50%,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

        5.财产刑执行监督。核查财产刑执行30人,同比增加650%;发现履职不当0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0件。

        六、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2件,同比— (2.0/0)。审结1件,同比— (1.0/0)。审结率5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法院同期审结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同比— (1.0/0)。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0件,同比— (10.0/0)。审结10件,同比增加900%,审结率1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 (10.0/0),法院已采纳30件,同比— (30.0/0),采纳率为300%,同比上升300个百分点。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20件,同比增加900%。审结21件,同比增加2000%,审结率105%,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1件,同比增加2000%,已采纳13件,采纳率为61.90%,同比上升61.9个百分点。

        4.民事支持起诉。受理0件,审结0件。

        5.民事跟进监督。受理 0件,审结0件。

        6.民事复查纠正。受理0件,复查结案0件。

        七、行政检察

        1.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0件,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0件,审结0件。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0件,审结0件。

        4.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工作。受理0件,结案0件。

        5.其他工作。受理行政支持起诉0件,受理行政跟进监督案件0件,提请抗诉0件。受理行政复查纠正案件0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1.案件线索受理和立案情况。受理案件线索11件,其中民事案件线索3件,占比27.27%;行政案件线索8件,占比72.73%。立案10件,占受理线索数的90.91%。其中,民事案件立案3件,占比30%;行政案件立案7件,占比70%。

        2.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4件,占比33.33%;行政公益诉前程序8件,占比66.67%。

        3.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0件;行政公益诉讼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占比100%。

        4.法院审结情况。法院审结2件,其中,调解结案0件;判决1件,一审判决支持1件,占判决案件的100%;撤诉0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一)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同比分增加100%、持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0件0人,不批捕2人,同比持平;不捕率为1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0件1人,同比分别减少100%、持平;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0件0人,同比分别减少100%、减少100%;不起诉率为0,同比下降100个百分点。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0人;生效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

        (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

        1.审查逮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共批准逮捕2件2人,同比分别— (2.0/0)、— (2.0/0)。

        2.审查起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决定起诉2件2人,同比分别— (2.0/0)、— (2.0/0)。

        (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情况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人,同比持平,占公诉审结未成年嫌疑人总数的100%,同比增加50个百分点。

        (四)质量指标。

        1.捕后不诉0人,捕后判无罪0人。

        2.撤回起诉0人。

        3.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不捕复议复核申请,检察机关形成结果0人;复议复核后检察机关改变原不捕决定0人。

        4.受理公安机关提出的不诉复议复核申请0人,复议复核后改变原不起诉决定0人。

        5.一退案件1件,占受理案件数的50%;二退案件0件。

        (五)诉讼监督。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0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0件。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0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0人。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0件次。

        (六)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共开展社会调查1次,同比持平;其中,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0次,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1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其它单位开展社会调查0次。对未成年人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1件,实际开展救助1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讲座0次,法制巡讲0次,参观法制教育基地0次。对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单位起诉0件。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件,同比增加100%。其中,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0件。受理首次控告0件。受理首次申诉2件,同比增加100%。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2件,同比增加100%。

        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

        3.刑事赔偿情况。受理刑事赔偿申请0件,立案0。

        4.司法救助情况。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件,经审批,实际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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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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