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速发官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彩票365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2016年1月20日365速发官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彩票365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苏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用心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深入鸡鸠水库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12次,为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2次,加强了对项目招投标、施工等环节的监督力度,保障了项目建设安全顺利进行。加大对经济发展领域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办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10人。查办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审计、涉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组织召开以“检企共建”为主题的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与26家企业签订了检企共建协议。
——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依法批准逮捕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嫌疑人18件27人,提起公诉34件5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开展督促履职工作,向水务、环保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3份,均得到采纳和落实,促进了依法行政。牵头开展“补植复绿”、“河道清理”、“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等专项行动,建立了补植复绿基地,使“补种树木”的行政、刑事处罚得到有效落实。加强与生态文明建设管理部门的协作,做好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对1200余株银杏、秃杉、楠木等古树名木建档登记,并采取明确保护责任单位、明示盗伐滥伐应当追究何种刑事责任等方式对600余株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
——积极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派出干警参与精准扶贫工作160余人(次),走访基层群众300余户,为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及帮扶资金1.2万元,由于驻村干部工作积极,被县里评为“5·27”抗洪抢险先进个人。搭建服务群众平台,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深入乡镇、村寨开展法律宣传2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推进平安雷山建设
依法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8件110人,同比分别下降1.27%和12.7%,审查后,批准逮捕74人,不批准逮捕36人。依法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44件204人,同比分别上升54.8%和49%,经审查,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126件174人,移送州检察院审查2件4人,不起诉10件16人,退回补充侦查6件10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两抢一盗”)案件犯罪嫌疑人36人,占批捕案件总人数的48.6%,提起公诉44人,占起诉案件总人数的25.3%。依法批准逮捕聚众斗殴、“黄赌毒”等案件犯罪嫌疑人13人,占批捕案件总人数的17.6%,提起公诉16人,占起诉总人数的9.2%。起诉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39人,占起诉案件总人数的22.4%。通过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依法打击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并重,对轻微刑事犯罪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以及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犯罪从宽处理,对可捕可不捕的不批准逮捕5人,对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7人。如在办理邰某、陈某、杨某盗窃一案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按照刑诉法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对10件13人未成年人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办理,对5件6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进行了封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采用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5次。严格落实涉检信访改革各项措施,开展带案下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访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件21人,均作了妥善处理,没有出现涉检上访情况。
三、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件6人,其中,受贿案件2件2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贪污案件1件3人。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6万余元。开展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办了3名原村干部共同贪污危房改造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基层干部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创新方式,突出预防效果。坚持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着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展宣传月活动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为契机,深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0余次。与相关部门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5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6次,我院原创歌曲《渴望自由》被州检察院作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主题歌曲在全州16个县市巡展活动中播放,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和改进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监督体系中的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准逮捕的追捕2人,提出抗诉1件1人,对违法办案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不规范问题提出了检察建议。参加看守所安全检查12次,与在押人员开展教育谈话68人(次),防止了监管场所各类事故发生。
——依法保障人权,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对31名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对9名不构成犯罪或证据存疑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设立律师阅卷室,全面推行电子卷宗制度,开通律师会见和查阅卷宗网上预约系统,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听取辩护人意见17人(次),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撤案和不起诉报上一级院批准等制度。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坚持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制作、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实现了把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推动检务公开由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主转变,依托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将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92份,公开法律文书100份。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基础建设,接受各方监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不严不实的问题,并进行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年未有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发生。强化干警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50余人(次),投入教育培训经费5.8万元。
——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交心谈心、案件评查等形式查找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年发放调查问卷98份,召开座谈会6次,开展交心谈心50人(次),对近三年来所办的400余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目前已制定和完善各项长效机制36个,基本实现了全院各项工作长效机制的全覆盖。
——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加强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程建设,目前,分级保护工程已经建成并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贵州)分中心的验收,为维护检察信息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开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和检察文化建设”(简称“4+1”工程)创建工作为契机,创作了《雷山检察之歌》、《雷山检察赋》、雷山检察院院徽等,开通了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组织拍摄检察专题宣传片。继续推进本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毕。
——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报告或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纪检风义务监督员视察指导检察工作4次,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20余人(次)。加强检察宣传,被《检察日报》、《贵州检察网》、《黔东南日报》等各级媒体采用检察信息140余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人民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力度特别是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仍需强化;三是人才结构参差不齐,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四是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检察工作知名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严格公正司法,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加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着重做好全县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三大战略行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为“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旅游强县”及“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更加坚决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查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基层走访调查,挖掘涉农惠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群众得到实惠。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预防腐败公共宣传力度,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和谐稳定是百姓之福、为政之责的观念,保持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升诉讼活动监督效果。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深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知名度。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进一步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四、有效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新部署,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推进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搞好检察改革各项准备工作,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确保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和州检察院的部署,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积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加扎实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成果,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坚持真管严管、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管理监督领导班子,从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做好检察专网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程的后期运行和管理,维护检察信息安全。加快我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确保早日竣工并投入使用,推动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六、围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委领导和各界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视察指导检察工作,按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检察工作,提升工作质效。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做好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检察宣传和接受监督的渠道。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县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